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(自然保护地)发展中心 一、单位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(自然保护地)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“国家公园中心”)组建于年10月,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,公益一类。国家公园中心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领导下,承担国家公园(自然保护地)建设的政策研究、考核评估等具体任务及实施,为机关履职提供支持保障。国家公园中心职能是: 1.参与拟订国家公园(自然保护地)保护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标准规范、技术规程等。 2.组织开展国家公园设立前期工作,协助开展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设置、跨区域协调等工作。 3.组织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地设立、调整申报材料初审、规划审查等工作。 4.组织开展国家公园、国家级自然保护地、世界自然遗产(自然与文化双遗产)、世界地质公园等评估工作,受委托开展涉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的评估、论证、咨询等工作。 5.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资产调查、监测、评估等工作。 6.开展国家公园(自然保护地)科学研究、自然教育、对外交流等相关工作。 7.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 二、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国家公园中心内设办公室、国家公园发展一处、国家公园发展二处、自然保护区发展处、自然公园发展处、监测评估处6个处室。核定财政补助事业编制27名,截至年底,共有在职职工8名。 |